农户承包土地,必须坚持4项土地权益不得违反,农民一定要弄清楚

时间:2024-07-31 13:30:11

农村承包土地是农户承包期内恒定的话题。

虽然农村承包土地,国家制定了《农村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对农村土地承包进行了方方面面的规定,让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的人和事,将有法可依,但是,由于农村社会的复杂性,造成在土地承包问题方面,有法不依,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各地农村总结起来,在土地承包方面存在有四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国家一直非常重视,下面就这四个方面,进行具体细致地分析一下。

①,农村承包土地的农户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流转。我国农村土地有三种基本属性的权益,目前这三权已经各自从土地承包中分立出来,成为土地存在的三种基本属性,即土地“三权分置”。

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归属村民委员会所有,土地是集体公有制,因此,我国农村的任何土地都是集体所有,不存在私有土地,所以,土地任何个人和单位,没有土地买卖的权益,禁止土地买卖,农户买卖土地是违法犯罪行为。

农户有承包集体土地的承包权,是每一个农民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权益,若是农户放弃土地承包权益,意味着放弃农村土地的权益,农户进城落户,是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放弃土地权益。

农户有承包集体土地的经营使用权,是指农户承包土地以后,农户对土地种什么,怎样经营,都是农户私人自己的事情,任何人和单位没有干涉权,但是国家对农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都有具体的用途范围,必须依法经营,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另外,农户可以依据家庭实际情况,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人经营。

②,农村宅基地的审批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土地的一种类型,是可以用来建造房屋和农用设施用地的土地。

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所有,每一个农民都享有免费和使用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获得,农户必须依据土地管理法,采取审批制度获得。

因为农村可适合耕种的土地资源是非常有限度的,不能让农户不依据法律程序,随意获得,必须依法通过村集体和土地管理方面,审批核实后,可以批准获得,还必须遵循农户获得宅基地的整个过程,全面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③,农村任何非法强拆的行为都将受到零容忍的严肃处理。农户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和宅基地上建有住房、猪栏、牛圈、鸡棚、其它农用户等等设施。

这些农用设施有合法不合规的,有违法违规的,有破坏环境保护的,有破坏村容村貌的,有违反村庄建设整体规划的,农用设施,国家强调任何人和任何单位,都不得非法强行拆除,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拆除,国家是零容忍的,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绝对不能姑息包容非法行为。

④,农村承包土地原则上不允许打乱重分。农村承包土地是由土地承包管理法来规范的,原则上在承包期中,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在承包土地过程中,村集体内部进行小幅度的农户承包土地,在有农户自愿退出承包土地的时候或新开垦的土地,是可以进行调整,解决农户承包土地的问题。

在每一次土地承包期到期的时候,国家原则上不允许将所有的承包土地打乱重分的做法,提倡农户有偿退出,需要承包土地的农户可以进行局部的小调整,避免消耗无意义的承包土地和管理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