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国以来,我国就开始了城镇化,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矛盾。针对我国城市化的不同阶段和主要矛盾,需要我们分析其做法和由此产生的问题,以及为解决问题而提出的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其目的是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城市化阶段与特征
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我国各地区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及进程参差不齐。根据国家的城市化发展战略和总体城市化发展特点,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城市化起步阶段(1949—1979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大规模的战后重建和经济恢复,以及第一个五年计划带来的工业化发展加速,都促进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1957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了15.4%。
然而随后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影响,加之上山下乡、三线建设等运动,国家凭借政治力量的控制力和动员力将大量人口从城市疏散到农村抑制了城市人口的增长和城市的发展。
在该阶段,城市化与工业化严重脱节,1949—1978年间,我国工业产值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从25.1%增长到59.4%,但同期城市人口比重仅从10.6%增加到17.%。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期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基本停滞。由此可见,在起步阶段,我国的城市化发展不但缓慢而且有所反复。
第二阶段:城市化初步发展阶段(1980—2000年)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终于接轨。至2000年,我国城市人口比重达到36.1%,国民经济逐渐摆脱束缚与迷茫,城市化的进程也终于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通道。
第三阶段: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2001—2010年)
研究表明,此阶段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仅局限于城中村的改造、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县城的改制,高污染、高成本的运行模式依旧,贫富差距拉大房价飞涨、交通堵塞成为这一时期城市的标志。
但相比于前两阶段的50年时间(实际上前50年时间城市化率并非从0到36.1%),这十年间的城市化率稳步提升,基本形成了三个城市群、七大城市带、50个城市圈的区域一体化城市发展模式。
第四阶段:新型城镇化发展阶段(2011年至今)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在2011年12月19日发布的2012年社会蓝皮书《201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称,2011年是中国城市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首次超过50%。
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明确了现阶段以“新型城镇化”为表现形式,而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的必由之路。该规划还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加入了“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城市群”等概念。
城市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各有其主要矛盾,不同时期的城市化实际上就是解决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从而推动城市与社会经济的跨越发展,因此,城市化发展的重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地区,人民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得不到保障,此时解决主要矛盾的根源在于解放思想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工业化带动城市化。
同时,市场经济成为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力。在此背景下,城市化的重心在于建设一批如上海、深圳等有代表性的大城市,以其自身的规模、聚集资源、政策等优势,更为有效地推动生产力发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城市化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
长期以来,国家和地方对城市化认识欠缺,对我国基本国情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地方对GDP崇拜以及一些利益网以城市化为幌子的发展经济,导致我国在城市化的发展上走了不少弯路,出现了诸多严重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首先,城乡二元化发展现象明显,半城市化问题严重。
我国的户籍制度将人口划分为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控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与转变。在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人口因户籍制度享受了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若干福利,就此形成了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体制,成为阻挡农村人口城市化的制度性屏障。
这种二元社会体制不仅导致我国城市化长期以来水平低、发展慢、过程曲折,更延缓了我国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即使今天我国仍有数以亿计常住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民工”难以真正实现“完全城市化”。
其次,盲目追求速度,土地城市化速度远超人口城市化速度。理想情况下,土地城市化应与人口城市化相适应,但我国的土地城市化、人口城市化及产业城市化等进度之间却存在巨大矛盾。
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在盲目追求GDP提高及土地财政诱导的情况下,以推进城市化为幌子,利用各种手段征用农民土地,再以“招拍挂”方式出售给开发商。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更顺势借助人口城市化的“刚需”,与政府部门相互配合掀起近年房地产开发及城市用地扩张狂潮,以土地城市化倒推人口城市化。并超越人口城市化疯狂发展。
另一方面,对农民土地低征高卖、以地生财的行为也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土地和财产权益。
再者,“城市病”困扰大城市发展。
随着我国大城市的快速发展,部分大城市面临人口规模过大、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城市的资源生态承载能力已达极限;同时,大城市的服务管理并未与城市化水平同步,城市空间利用效率低下、基础设施管理运营水平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严重不足等制约了城市化的发展。
此外,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中小城镇面临严重的人口流出和人口数量下降的威胁。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小城镇人口总量仅占城镇总人口的20.7%,中小城镇有限的吸纳能力严重延缓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最后,人口红利消失,将影响我国未来经济与城镇化减速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起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第一次出现了绝对值下降。劳动力的减少将导致资本投入增长率的放慢,并可能导致产能过剩通货膨胀及产业结构偏离比较优势的后果。
因此,新型城镇化在产业发展方面的调整成为我国现今城镇化发展的重点。
新型城镇化的提出
传统城市化在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忽视了对城乡关系的协调及城市发展质量的提升,因此遗留了农业发展动力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社会不公平问题突出以及城乡关系不协调等现象。
而我国城市发展缺乏战略性和长期性,也使得城市在经济增长方式、技术创新、规划管理、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面临突出问题。
面对这一系列问题,在党的会议中正式提出了“新型城镇化”概念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协同竞争,对我国的城市化发展具有战略指导意义,是我国城市化以及城市发展的新方向。
现代化与传统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在21世纪以来较为突出,部分地区受制于传统的生产方式,面临着科技落后、生产低效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因此这一时期的城市化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
例如,江苏和重庆的城市化主要是将产业结构由“二一三”调整为“三二一”或“二三一”。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不仅为产业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劳动资源,也提升了城市承载力及城市形象。
由此可见,该阶段城市化主要由产业结构调整、人口流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动。
最近一二十年,城市化速度与质量的矛盾城市化率达到60%左右时,增速就会放缓,同时,对城市发展的“质”的需求会更加突出。
在快速发展阶段,我国出现了千城一面的普遍现象,类似的产业结构、相似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计划导致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恶性竞争,忽略了差异化发展、协调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
因此,新型城镇化更加强调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及多方协调发展等注重提升质量的方式,从而实现城镇化的合理发展。
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也首次明确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由此,新型城镇化成为城市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的关注重点
我国传统城镇化过于依赖土地城镇化,通过新城开发推动经济提升和人口集聚。
事实上,土地城镇化的过度蔓延不仅无法实现这个目的,还会导致资源浪费。新型城镇化发展应建立在尊重现状事实及遵循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考虑如何健康有序地协调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人的发展与城市发展、经济发展与市场规律之间的关系。通过注重质与量的共进规律,城市发展才能真正实现优化与提升。
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已超过了56%。虽然我国城镇人口在数量上已超过了农村人口,但仍存在大量农民工难以市民化、进城人口难以享受市民待遇等严重问题。
党的报告中透露出,新型城镇化应当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城镇化应建立在人民的生活水平真正提升、城镇与乡村统筹发展的基础上。
在传统城市化过程中,人口过度集聚使得城市承载力问题凸显,城市中阶层利益冲突加剧,城乡系统的脆弱性、高风险性持续增加,导致了城市化发展的不可持续和严重的大城市病,因此新型城镇化强调城乡统筹发展、产城融合发展等模式,关注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