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更改条件以及所需材料:
(一)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协商一致的,可由监护人申报姓名变更登记,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有的地方也开通了线上通道。需要以下材料:
1.项目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共同申请书;本条所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未成年人生父母、依法收养未成年的养父母。
(二)已满18周岁的,可由本人申报姓名变更登记。需要以下材料:1.个人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变更姓名申请:
1.刑罚未执行完毕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2.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3.选取姓名违反公序良俗的;
4.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予更名的情形。
相关费用以及办结时限:
变更姓名不收费,3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除姓氏外,公民姓名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在古代,命名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通常由家族中的长辈或德高望重者主持,体现了对新生命的尊重,姓名不仅是个人的标识,更是父母长辈对子女未来的美好期许和寄托,因此名字是不能随便更改的。父母给孩子起名的时候,应该慎重对待,避免给孩子带来一辈子的阴影。如果你的名字给你带来困扰那你可以根据以上步骤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