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是刑事拘留的简称,行拘是行政拘留的简称。
构成刑事犯罪的会被刑事拘留,关押的地点叫看守所,此时的刑事拘留只是一种为了方便侦查案件而对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并不代表最终会被定为有罪,只能说是有嫌疑,所以现在还不能称之为罪犯,而称作嫌疑人。要等到法院最后下了判决,判处缓刑或者有期徒刑,而且最终定罪才能是刑事犯罪。
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在拘留期间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也就是可以先保释出来,但不代表无罪释放,要等候法院审理。如果最后检察院办理了免予起诉或者法院下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是没有前科的,如果判处了缓刑或者有期徒刑,那就会有前科,也就是俗称的案底,对于自己的将来的一些工作什么会受到影响,而且子女报考例如军警校和从事一些重要的工作,政审时会受到很大影响。
行政拘留是造成治安案件后果后的处罚,执行的地点是拘留所,跟看守所是两码事,虽然在县一级看守所和拘留所往往在一个大院,但不是一回事。
如果说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侦查的一种手段,那行政拘留就是行政案件处罚的最终结果,也是行政案件最严重的处罚手段。
被行政拘留过的人其实大可不必担心,一般政审,审查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的只是有没有犯罪前科,而不是行政前科。无论是本人或者亲属,参加工作也好,报考学校也好,是不会受到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