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用公积金办理房贷?

时间:2024-07-27 14:00:10

参加工作后,公司为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当我想要用公积金办理房贷时,需要了解哪些流程呢?

首先,要确保个人与所在单位已经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这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置条件之一。

接下来,需要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借款人购买商品房时,需要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一般来说,自筹资金不少于总房价的30%。同时,借款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如果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只能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每个家庭在同一时间内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最后,贷款人必须具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并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在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可以通过一个公式来计算:[(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如果使用配偶额度,则可以通过另一个公式来计算:[(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一般为40%,月工资总额等于公积金月缴额除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在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时,需要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等材料。同时,借款人需要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1. 初审:首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初审合格后,中心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 评估:然后,申请人需要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 审核:接下来,申请人需要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审核合格,中心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需要根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需要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需要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 签订借款合同:在完成担保手续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会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然后,借款人可以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最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6. 办理借款手续:受托行根据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7. 划款:最后,受托行会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