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定义 什么是网络传销?什么是传统传销?大家一定要认清!

时间:2024-07-31 08:00:23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什么是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一个娘胎里的双胞胎.传统传销受到工商部门的密切关注和严厉打击.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网络传销就是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

通常有自己的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以电子商务、兼职网赚(或说是享受产品)为掩护,通过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后拉下线,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因为交的会费低,但是人数多,发展也会很快,利用人民爱财心理。

什么是传统传销?

一是,“拉人头”式传销,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的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二是,“骗取入门费”式传销,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的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的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三是,“团队计酬”式传销,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的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级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的区别

1、利用的渠道不同,网络传销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2、网络传销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

3、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

网络传销的特征如下

1、虚拟性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上述案例中,会员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2、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

3、隐蔽性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

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

4、跨地域性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

同时,调查取证上也是困难重重。而对于跨国的网络传销,由于网站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着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仅仅依靠一国的力量难以有效打击,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如今的各国对传销褒贬不一,要达到法律标准的一致极其困难。

5、查处被动性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