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1.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华北地区:北京市(京)、天津市(津)、河北省(冀)、山西省(晋)、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东北地区:辽宁省(辽)、吉林省(吉)、黑龙江省(黑)
华东地区:上海市(沪)、江苏省(苏)、浙江省(浙)、安徽省(皖)、福建省(闽)、江西省(赣)、山东省(鲁)、台湾省(台)
华中地区: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
西北地区:陕西省(陕或秦)、甘肃省(甘或陇)、青海省(青)、宁夏回族自治区(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西南地区:重庆市(渝或巴 )、四川省(川或蜀)、贵州省(贵或黔)、云南省(云或滇)、西藏自治区(藏)
华南地区:广东省(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海南省(琼)、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2.334个地级行政区包括294个地级市、7个地区(黑龙江省的大兴安岭地区、西藏自治区的阿里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喀什地区、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30个自治州与3个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和兴安盟,这些地级盟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行政区划单位)
3.2843个县级行政区其中包括977个市辖区、394个县级市、1301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全国仅有三个自治旗,分别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全部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1个特区(中国唯一的一个县级特区是六枝特区,属于贵州省六盘水市辖区域。)、1个林区(为湖北省直辖的神农架林区,)。需要注意的是,县级行政区划可能会有变动,但变化不大
4.38602个乡级行政区,包括8984个街道、21389个镇、7116个乡、957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的鄂温克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我国仅有的两个县辖区,分别是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赵家蓬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奎依巴格区)。
我国台湾省行政区划包括:台北、新北、桃园、台中、台南、高雄6个台湾当局“直辖市”,基隆、新竹、嘉义3个市,新竹、苗栗、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屏东、台东、花莲、宜兰、澎湖、金门、连江(马祖)13个县。
这些行政区划体系有助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域在政府管理、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等方面承担不同的责任和职能。同时,行政区划的设置也考虑了地理、历史、民族等因素,以满足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